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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的生活環境變遷探討

  旗山的地理環境描述最早出現歷史上的是,康熙56年四月諸羅縣知事周鍾瑄,所撰寫【諸羅縣志】;周縣令及其幕僚對旗山地區可能完全不瞭解,因此就以民間曾去過的人說法「天馬行空」的扯出一個大概,如下描述:「臺、鳳界者,騰空起舞,卓立天骨,曰南馬仙山(山後為鳳山界);遙望而鬱乎蒼蒼者,為烏山(現內門鄉北);高聳入雲,為郡治之大宗者,曰木岡山(現旗山東北面),四時常罩雲霧,天色晴明,則內地至澎湖便見此山,為臺灣界。西為卓猴山(在新港社東,現內門鄉南、屏縣界),西南為芋匏山、羅漢門山(內有大傑顛社)、猴洞山(現龍崎鄉南、屏縣交界猴洞)(有大石洞,行人往來皆經於此,洞外為臺灣界),而左揖乎鳳山之大岡(山名),其在治屬而右與鳳山界者。」
  以上說明,康熙23年滿清皇帝同意「消滅明鄭將軍」施琅的提議,將這塊本屬於臺灣平埔人及原住民之土地納入中國版圖,並將明鄭進入臺灣建立的「一都兩州」,變更為一府三縣。一都改為「臺南府」,臺南府的週邊設「臺灣縣」,臺灣縣所轄大約現在南、高縣界以北,臺南鹽水溪以南,東則至山邊(約現二高以西,舊臺南四大社平原區)。
  可以說,將現在臺南、高雄縣(田寮鄉屬鳳山縣)山區村落一律劃歸「諸羅縣」,包括南方現旗山地區(旗山本鎮、內門、杉林、甲仙鄉),臺灣、諸羅縣轄區以南就屬於鳳山縣,諸羅縣衙則暫設在臺南縣佳里鎮外的佳里興。如果照路程來說,旗山地區應劃歸「臺灣縣」,但滿清政府是以容易管理與不容易管理來劃分。也可以說臺灣縣所轄範圍是經荷蘭、明鄭武力統治後所謂漢人及受教化人佔優勢地區,其他未受教化平埔人散居部落,及原住民居住的山野就列為「諸羅縣」所轄。現在原住民居住的地方,它無能力統治,也反抗接受統治,滿清政府就稱之為「化外」,臺灣在滿清割讓臺灣給日本時,現在原住民居住的大部份地方,還不是清國領土。但滿清自領臺至割臺,二百多年中,原住民(包括閩、粵、平埔族)遭滿清(中國)的攻擊、屠殺死亡就有數十萬人。
  諸羅縣志旗山地區的民莊與人口:沒有記載。可見康熙56年以前的旗山,沒有所謂的漢人,旗山地區很多廟宇喜歡將建廟沿革追溯到康熙,甚至於明鄭。這種沒有歷史考證的思維,我感覺非常好笑,但基於敬奉偉大的神,我跟一般信徒一樣不會反對。諸羅縣志旗山有平埔族人的餉稅記載:「大傑巔社,額徵銀一百九十兩零五錢一分二釐。」歷史上諸羅縣只提到滿清當時對中國南方苗蠻番戶徵稅原則,「上戶丁稅錢十文,次戶五文,下戶免,」依此原則計算,旗山地區平埔族人人口最起碼超過五百戶二千多人,比日治初期旗山的「閩、粵人」人口還多。
  雍正2年(1724)滿清巡臺卸史黃叔璥著【台海使槎錄】說:羅漢門在郡治(現臺南市)之東,民庄凡三,外埔、中埔、內埔,居民二百餘口(移入的人口)。外埔東南由觀音亭、更寮崙、番仔路至大崎(現內門崎),越嶺即為外門(現旗山)。去大傑巔社(現旗山)十二里,中有民居,為施里庄(現旗山鎮市區)、北勢庄(現旗山三協里),莊盡番地;往年代納社餉招佃墾耕,繼之遠社,生番乘間殺人,委而去之,今則茀草不可除矣!
  由上可見,滿清國在康熙23年(l684年)的時候,施琅為報父仇,投降滿清,然後六度向滿清皇帝上稟,堅持出兵攻打逃離中國到臺灣的鄭成功。滿清領有臺灣經過了三十八年後,旗山因為三面環山,一面是湍急深淵的楠梓仙溪,運輸上不便,土地開發非常困難,因此仍維持我平埔族傳統領地。但滿清帝國第一批攻佔臺灣的官員,從施琅起,由上而下,官、商勾結非常嚴重,後來又縱容財閥(地主);一步一步將平埔族人漁、牧土地訛詐,先以「代為納社餉條件」,再「招閩、粵佃農墾耕」。致間接影響到居住旗山東北方的原住民生存,因此區也是他們與平埔族狩獵區之灰色地帶,於是他們經常出草到旗山殺入侵者。逼迫閩、粵奴工、墾戶打退堂鼓,旗山開墾的土地又恢復成為荊棘林、雜草區,臺灣原生種動物得以喘息。
  有清一代,對旗山行政區域隸屬名稱只有三次變更,滿清領臺時,羅漢門(旗山地區)因屬山區就劃為「諸羅縣」。但是清雍正03年(1725)正月,浙閩總督滿保奏:添設福建臺灣府及彰化縣儒學教諭,諸羅縣羅漢門地方歸臺灣縣轄。一個滿清政府尚未搞清楚環境的旗山地區,行政區上在此之前是非常籠統的隸屬於「諸羅縣」,此年起劃歸「臺灣縣」,到了光緒13年因中部設一個臺灣縣為省府所在地,南部舊臺灣縣就改為安平縣。
  而到了乾隆27年(1762)十一月【重修臺灣縣誌】又留下此記載:「蒙各憲檄行前攝縣何(愷)令,給委腰牌,(大傑巔社通事可安、土目瑯琳)等督巡眾番,在六張犁隘口把守。生番出沒,戕害民人。安等凜遵守禦,經廿八、廿九兩年間,截殺生番頭顱解稟。嗣蒙憲堂諭巡邏,據併准安等,就地耕墾荒埔,以資口糧」。
  滿清國駐臺灣官員至乾隆27年時,又在利益及財閥煽動下,要開墾旗山,就將逐步受官府教化的平埔族人壯丁編組,命由水源易取得旗山南方土地(現大山、三協、新光里),移往東北方也容易取得水源的六張犁隘口(現旗山圓潭),建立防番基地,防禦旗山東北方的原住民在出草殺人,並命令平埔族隘丁可以任意截殺生番,然後將頭顱解稟衙門,以示警惕。此種中原帝國在中國南方推動幾千年的「以夷制夷」屠殺原住民政策,在臺灣也馬上立即生效。財閥地主復招來閩南人入墾旗山,當然粵人也由美濃越過月光山入墾月眉(現杉林鄉);此時起,旗山地區就變成「平埔、閩、粵」種族大熔爐。
  其實滿清政府自佔據臺灣以後,處理臺灣問題,一直是在做一石兩鳥的政策:一、同意財閥地主出資招工墾地,以增加稅收,維持強大帝國。二、利用已完全漢化的閩、粵人移入,以推動臺灣本土文化中原化,以孔孟思想,來持續維持帝國統治。另外,利用閩、粵人土地擁有生存的優劣勢,引發閩、粵族群的互相攻擊,使整個臺灣人為這塊土地團結心無法整合。目前臺灣人與外省族群在臺灣維持起碼生活,但目前中國以滿清統治臺灣模式,分化臺灣人(包括外省族群)對居住的土地不可有國家認同,同模式來消滅臺灣人在「兩蔣」時期建立「漢賊不兩立」的原有國家自主理念。
  史料中嘉慶前之旗山資料甚稀,甚至於一直找不到旗山有漢人群體生活的影子,只有山脈、河流有比較詳細的記載。可見明、清時代的旗山地區,山區瘴氣之嚴重,並不適合外人居住。滿清消滅反抗他的鄭成功領有臺灣後,地廣人稀的臺灣,除了漁民、商人,被雇用的工役,能在沿海生活外,沒有多少人敢進入沿山地區,旗山應該只是偷渡客天堂。而且,滿清政府治臺政策上,對「閩、粵人」入臺,採「管制」措施,但是臺灣統治者會應財閥要求,須要「閩、粵」奴工時,就開放「閩、粵人」入臺,奴工足夠了,就關閉「開放令」,滿清統治臺灣期間,解解開開幾十次,為的只是利用「閩、粵」奴工,吸取臺灣土地的經濟利益,當時臺灣環境的落後,跟中國「雲、貴」差不多。
  惡劣生活環境的旗山,平埔族是要經過幾千年與天博命才能存活下來。至於旗山的平埔族人,也為了求子孫永續,在暴政、武力、專制體系之下只有跟漢人一樣臣服滿清,生活上分別與移入的閩、粵人同化,產生了多元化的臺灣人。臺灣俗諺:「有唐山公,沒唐山媽」。因此,經過三、四百年的混合,現在臺灣所謂的漢人大部份流有平埔族血統。只是平埔族、原住民因為沒有共同通行全臺灣的「宗教信仰」及共同的「風俗、習慣、語言、文宇」,臺灣平埔族他不是「消失」,而是被「愚化」。現在的原住民一樣沒有消失,但他們被愚化,除大部份「人民」有良知者外,小部份「權貴」成為依付權貴,愚化原住民的幫凶。
  滿清以一個外國政權,進軍中國,統治以前漢人的江山,政權到了道光當皇帝的時候,國家已開始腐敗,在西洋先進戰艦、槍炮叩關之下,英、法、俄等國瓦解這個東方帝國大睡獅。中國人民在民不聊生之下,滅清行動紛紛掘起,滿人只有依附被奴化了一、二百年後「漢人官僚體系」支持,才能苟延殘喘了將近八十年,後來才由中國接受西方教育思想的人將之推翻。但中國政權改變之前,當時的臺灣,滿清為了維護沒落帝國政權,已將臺灣割讓給日本。閩、粵沿海居民,在那種困苦環境,只有自己找生活、找出路,也因此除了偷渡往南洋外,就是偷渡往臺灣。他們沒有國家觀念,要的只是溫飽,以前如此,現在亦復如此。
  長期定居臺灣的「閩、粵」人,雖然生活日子好過些,但是在滿清皇權「漢人官僚體系」壓迫下,仍感覺只有將中原滿清人及寄生依附他的漢人「官僚」趕出臺灣,子孫方始有幸福的日子過,於是「抗清運動」在臺灣一直經常出現。現旗山中山公園保存的「道光廿一年同心赴義碑」,是當時臺灣兵備道姚塋奉滿清皇帝命令,為了剿滅藏匿沿山地區「反清份子」,帶了大隊兵馬由現在的臺南白河,沿山經玉井、南化、內門,進入旗山,因為旗山人口稀少,「反清份子」沒有跟他正面打仗,喘氣中,他探訪民情,看到明媚的旗山山景,閒情逸緻之下,就以旗山曾經「閩、客」械鬥非常厲害為由,留下「同心赴義」字句,要臺灣人跟「漢人官僚體系」一樣,永遠心向滿清,臣服霸權,駐旗山的官員將他勒石為記,豎立於通衢要道上。

同心赴義埤


  明治28年(清光緒21年1895):日本政府在旗山蕃薯寮設撫墾署,屯置守備隊。後設立郵便局、醫院及警察所等,旗山逐漸開發,成為行政及軍事上之要地,街上也開始有一些小店舖的設立。日治初期,旗山僅有一條長約二百米的主要街道(當初稱太平街,今稱延平一路),居民約三百戶,一千餘人。
  明治30年1897年【伊能嘉矩台灣踏查日記】說:(大傑巔社─現在分居於蕃薯寮東方的口隘中隘、尾隘三庄,共七十五戶,二八○人。)日本政府取得臺灣之後,旗山的居民約三百戶,一千餘人來比較;而圓潭尚有七十五戶,二八○人平埔族人。被伊能嘉矩訪問認定為平埔族人就佔了四分之一,如果加上現市區與閩南人零星混居掩飾自己身分,及留在北勢及溪州被閩南人同化的平埔族人,相信旗山地區在日治初期,平埔族人人口絕對超過一半以上。
  一六八三年鄭氏東寧國亡國,滿清施琅佔領台灣,清光緒21年、明治28年(1895)滿清割讓臺灣給日本,旗山在清治期間總共二一二年,旗山的人口最多才約三百戶,一千餘人。一千餘人扣除老人、幼兒,能付出勞力的,應該只有五百人左右,在沒有動力機械時代,一甲土地就要五個人力日夜耕作,才有收穫。因此日治初,旗山能細作的土地應該只有一百甲,一百甲有多大呢,「旗山農工」面積大概有四甲土地,所以說,整個旗山地區只開墾出廿五個大的「旗山農工面積」。所以筆者認為,漢人進入旗山墾殖,康熙、雍正年間均屬民間憶測,如有,也只是商人。而乾隆01年(1736),蔡、鄭氏入墾旗山之說,也只是土地投資招來族人。筆者認為,滿清治臺時期,真正在旗山土地上工作生活的,還是以漢化的平埔族為主。
  由1910年甲仙地區成立樟腦株式會社,大量砍伐樟腦製造樟腦,可看出旗山地區古時候是樟樹滿坑滿谷。樟腦為滿清領臺主要經濟來源,一直到日治時代還是日本政府早期賺取外匯的主要經濟來源之一,甚至於私人練樟,換取英人「鴉片」。此產業應該在清朝即由旗山開始,一直往內山,日治時期才打破番界延伸到了甲仙,因為早期甲仙的運輸出入口就是旗山。

 

甲仙埔製樟腦寮1910年

甲仙埔採樟腦拓殖合名會社


  財團、官府招人進來砍森林,森林沒有了,可做為農耕的土地就跑出來了,跑出來了土地,就是財團、官府的產業,有些土地也就是後來日本財團經營糖業的本錢,旗尾糖廠一設立,人力需求更多,旗山移入人口才急速暴增。人口增加了,日本政府為了這塊土地永續經營,建造適合人居住的空間,就推動旗山街道、下水道的改良工程,以防制疫癘橫行。

旗山街道改善


  南臺灣人類生活如何差呢?告訴您!大正十年(民國十年、1921),學者陳冠學寫了一本「田園之秋」,陳冠學說,日治時,他隨父由台南學甲遷屏東新埤鄉的萬隆,親自體會水土不服而死亡的慘劇。1921年中國福州有二四四人進入萬隆朴樹寮開墾,不久後就因瘧疾死亡殆盡,死裡逃生者,趕快搬走。證明,到了日治末期,高屏地區沿山區域,仍非外來民族可隨便定居之處。據陳冠學說,即使他們台灣人,也有20%的死亡率。染了惡性瘧疾,二、三個鐘頭便死亡,染了普通瘧疾也只能多活幾天。各位想想,新埤鄉離海近,瘴氣絕對比深山內的旗山低,新埤鄉如此,旗山又能如何能幸免呢。
  到了臺灣光復後,國民政府在美援的支持下,旗山地區環境衛生改善才大有進步,現在我將此段歷史記錄,摘錄下來,証明一切。民國三十七年(一九四八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政府在美國政府的支助下,於屏東縣潮州鎮成立「台灣省瘧疾研究所」。政府選擇南台灣,主要是因為困擾日本政府統治臺灣多年的瘧疾,經過日本政府的多年努力雖然已經有改善,但是仍經常爆發。亞熱帶的南臺灣更是瘧疾最喜愛的環境,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初期,瘧疾病例偶而發生率仍居全台之冠,世界衛生組織指導選擇潮州成立「台灣省瘧疾研究所」,因此有助於研究調查。瘧疾研究所的成立對長年飽受瘧疾之苦的台灣民眾來說,無疑是一大福音。
  為了消滅瘧疾的病媒「蚊子」,首先,瘧疾研究所使用當時全世界最具療效的「DDT」,因為經過試驗,使用人員証實,「水灑下去,馬上看見效果。」而且經過三年的觀察調查,「DDT」果然有效的克制了瘧蚊病媒的生長。
  這個結果,促使相關單位決心組織「DDT噴射隊」,進行「DDT殘留家屋噴射作業」。除了人力外,經費、藥物等物力完全靠美援的支援,一九五二年(民國四十一年)旗山地區又爆發瘧疾病例。當年筆者一位親叔叔正值三十三歲壯年,於五月間亡故,戶籍上登錄「赤痢症死亡」。據家父稱,他是突然患病,又拉又吐,甚至於病得無法走路去看醫師,兄弟倆心想並不嚴重,休息吃中藥及抓幾把草藥吃即可痊癒,沒想到,親叔叔二、三天就死了;現在讀此資料,親叔叔正確應該是患了可怕的瘧疾。
  而於當年七月,「先驅噴射計劃」第一梯次部隊,正式於高雄縣旗山地區展開全面噴射作業。當時每組噴射隊,由一位領隊、四位噴射員及二位助工組成,配備五具手壓式噴射器,沿著大街小巷、挨家挨戶的進行噴灑工作,噴射完之屋舍並予以標示「DDT」及「噴射日期」紅色標籤。噴射隊進入家屋噴射,舉家須到屋外,噴完人員更需等待一段時間才可進入,此種景象,相信四十歲以上的人,均有此深刻的印象。
  據資料記載,當時依據六十個工作天必須完成旗山地區七千人居住之房屋標準而言,當時光高雄旗山地區,就必須花八至十天的工夫,才能完成。經過十四年不曾間斷的噴射工作,民國五十四年(一九六五年),內政部長連震東(現國民黨主席連戰的父親)從「世界衛生組織」副署長席格爾的手中接獲「瘧疾完成根除國家」登錄書後,台灣正式告別瘧疾的陰影。
  在臺灣使用成功克制瘧蚊的「DDT」,「DDT」一下子水漲船高,臺灣化工業,開始廣泛的運用於克制各項病媒蟲害上,其中包括製成農葯,早期噴灑香蕉、稻米、雜作農藥完全含有「DDT」的成份來打前鋒。後來才由巴拉松、巴拉戈等藥物取代,「DDT」、巴拉松、巴拉戈雖然在臺灣對農產品防病發揮極有效的防治功能,但這些毒藥殘留物,也使臺灣大地河川失去生機,至今尚未恢復。臺灣話:「有一好,沒二好」,「DDT」就是這樣。
  尤其成長於四十至五十年代的孩子,感該印象非常深刻,鄉下初中、小學童頭蝨盛行,老師檢查頭髮必需要兼檢查頭蝨,一發現學生有頭蝨,立即交保健室處理,頭髮抹上「DDT」水後,還要坐在太陽下曬太陽,那種狼狽相,目前是令人難以想像。不過這種俱有強力葯效的「DDT」,對於人體的健康同樣俱有嚴重的殺傷力,民國五十八年(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內政部衛生司宣佈:家庭全面禁用「DDT」,當然農藥一樣。

學童防治頭虱36年


  生活條件不佳的年代,廉價而有效的「DDT」是救命的仙丹,它使很多人免於死亡的恐懼,在經濟條件的制約下,人類接受這種葯物,也聽天由命的接受因「DDT」而產生的一切副作用;一九九七年,「DDT」則被認知為殺人於無形的負面葯物。從一九四八到一九九七,五十年來,「DDT」本身並沒有改變,變的是人類對生存的要求及條件逐步升高。因此,告別「DDT」,另外一層意義就是,我們也告別了那個只能聽天由命、一切照單全收的年代。
  「DDT」這種東西,至今仍存深留筆者腦海中,因為每一年除了政府派人來住宅噴灑一次外,平常是家庭必備「毒」藥。因為鄉下環境衛生條件差,房屋結構也沒有目前完備;即使門窗緊閉,不要說蚊子,連大蒼蠅都可以滿屋飛舞。白天,蚊子好像不會叮人,但是黃昏後的夜晚,躲在屋內的蚊子,是特別毒。因此,睡覺掛蚊帳,是必備寢具,但未睡覺前寫功課,作作業什麼辦?就是用簡式噴霧槍打「DDT」,把屋內蚊子消滅掉,因為,「DDT」一打就靈,而且藥效持久。

噴DDT蚊子水噴槍


  有人會問為什麼不點蚊香或打蚊蟲液,在我的印象中,鄉下早期驅蚊,有人就是黃昏後,點一把悶燒的稻草,屋內四處燻一遍,但效果並非很好。另外,河邊有一種植物,名叫「水燭」的,草本科,他開花冒出河面的花芯像一支香,摘下花芯曬乾點著也有驅蚊效果,但不小心使用,會引起火災,而且他的花期只在炎夏,平常取得不易。蚊香或蚊蟲液是後來才有的,因為我身上可能累積了太多「DDT」殘留毒,對有蚊香或蚊蟲液的年代已記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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