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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歷史記憶的族群-台灣人最近報章雜誌提到,總統陳水扁、行政院院長游錫昆都說祖先來自福建詔安,而副總統呂秀蓮則說祖先來自福建南靖,陳總統與呂副總統更大膽的說,台灣人與中國人源於同一文化和血緣,意指台灣人與中國「同文、同種」。陳總統與呂副總統游院長三人本身可能一脈血緣與中國有「同文、同種」關係,因此中國領導人朱鎔基就曾在媒體上公開責罵呂副總統「數典忘祖」,而呂副總統至今從未反駁。但是他們忘了台灣其他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人口因為文字的使用與中國有「同文」,但先天的出生條件絕對沒有「同種」。可由歷史統計、民間傳說、地名還原、人體統計、血液檢驗等方法,來証明了大部份台灣人的血緣,有絕大多數含有百越族、平埔族與高山族血統。本篇就以曾是台灣最大族群的「平埔族」在台灣歷史上的消長,來印證台灣人民簡直是一隻變色龍。
台灣先民在各次政權更換統治及追求新生活環境下,以憨厚、直率無奈的莫莫承受「外來文化的同化」,甚至於對外來種族嚴重的「同種」的認同,由以下搜集南台灣古誌記載資料來探討台灣先民平埔族,即可了解台灣人與與中國人有沒有完全「同文、同種」,或是台灣人自尊心作遂的「盲從」。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人類專家付傳坤】:嘉義縣阿里山鄉新美、茶山村出土石板棺、石斧、斧鋤、陶、瓦碎片,証明為台灣最早有人類生活高地遺址,可能是已滅跡的高山族「達吉布亞努族」遺址,距今三千八百年。
◎【旗山大事記】:新光里老虎坑考古遺址,發現二千年前紅陶、橄欖石斧人類器具出土,屬蔦松(高雄)文化一支。- 元國代至正九年(一三四九年)南昌汪大淵在其所著的《島夷志略》:台灣原住民(平埔族)以「煮海水為鹽、釀蔗漿為酒」的記載,由此可印証台灣的原住民最遲應在十四世紀就已懂得種植甘蔗(竹蔗)。一般學者皆引述此書,然後擴大解釋為:「台灣的甘蔗最初是由中國各朝代的移民所移植過來的。」但十四世紀的中國移民並未進入台灣。
- 祟禎十三年:據台荷蘭人統計,台灣漢人約三五00人,原住民人口十萬人以上,漢人因大部分居住在濱海及荷蘭人城堡附近,是荷蘭人引進台灣種蔗、稻米、打獵的奴工,人口數較正確,而原住民分散鄉間、山上,十萬人以上只是大約估算。而《熱蘭遮城日誌》《熱蘭遮城商館會議決議錄》《巴達維亞城日誌》:荷人在一六四七年至一六五六年所做的台灣「蕃社戶口調查」,均不將漢人計算在內。視漢人非台灣人只是臨時傭工,漢人捕鹿要買執照,捉魚要交什一稅,定居者要繳人頭稅,而且荷人的政、教措施全不及漢人;Landtag會議無漢人參加餘地,未為漢人設置學校、教會,荷人不視漢人為其屬民。雖然在荷人記錄中常見有漢人與平埔族女子結婚而居住於其村社的情形,但在荷領初期漢人在台灣只是一種生產工具。
- 清康熙廿一年1682(明鄭永曆36年)【鳳山縣誌】:民二四五五人,番六九一0人,男三四九六人,女三四一四人。小琉球無人居,鳳山八社種米秝於園,不捕禽獸,專以耕種為務。
- 清康熙廿三年六月十四日清朝派施琅征台,八月十八日東寧王朝鄭克爽降清,明裔十多萬回大陸,台灣漢人約剩一六八二0人(包括滿清駐台官兵)。台灣併入大清帝國版圖,【台灣府誌】記載:鳳山縣漢人人口貳仟餘人,平埔族約萬人,地廣人稀。
- 清康熙三十年「華夷變態」記載:「以前台灣人口甚為繁盛,漢人民兵有數萬人,自隸清以後,居民年年返回泉州、漳州、廈門等地,現僅有數千漢人居住」。
- 清康熙三十六年,清人郁永和到台灣採琉磺,撰【稗海紀遊】謂:「佳里興以北皆為平埔蕃人的部落,不見漢人足跡,又自竹塹迄南崁,八九十里不見一人一屋,求一樹就蔭不得。掘土窟,置瓦釜為炊,就烈日下,以澗水沃之,各飽一餐。既至南嵌,入深箐中,披荊度莽,冠履俱敗,真狐貉之窟,非人類所宜至也」。
- 清康熙三十七年台地開始學堂教育。使用「三字經」作漢字學習教材,對平地原住民(平埔族),一方面進行平地原住民的漢化,一方面半強制地使用姓氏,而將漢民族的姓「賜」給原住民。賜姓比較普遍的,史上大約舉例有潘、劉、陳、林、李、呂等等,其中尤其以潘為最多。據說,因「潘」與「蕃」發音接近、又「潘」字裡有「田」也有「水」,為平地原住民所喜愛又不背祖。
- 清雍正二年【大清憲皇帝實錄】雍正帝指出:「台灣地方自古不屬中國,我皇考聖略神威,拓入版圖」。
- 清雍正三年,開放熟番地區土地准租給漢人,平埔族人收取「番大租」,平埔族人是大地主,漢人只是官方承認的佃農。
- 清雍正四年:【清實錄】:豁免番婦丁稅,鳳山八社男一七四八丁、每丁徵二至三石,婦一八四0四口。鳳山縣上淡水_五0一_、下淡水_五五八_、力力_三二二_、茄藤_五七四_、放索_六一九_、阿猴_三二六_、搭樓_四九九_、大澤機_一九三_等八社,男番一七四八丁,每丁徵二至三石,番婦一八四0口,每口二石。
- 清雍正五年:清廷下令,入台不淮攜眷,因此台灣漢族婦女奇缺,漢人復以「牽手」策略,取得土地同化平埔族。閩淅總督高其倬向清廷奏稱:「竊查台地各處居民,多數隻身在彼,向皆不許攜眷,自北路諸羅、彰化以北至淡水、雞籠山後千有餘里,通共婦女不及數百人;查得台灣府所屬四縣,台灣一縣(現台南縣市),皆係古來住台之人,原有妻眷,諸羅、鳳山、彰化三縣,皆新住之民,全無妻子。南路鳳山、新園、瑯礄以下四五百里,婦女亦不及數百人,合各府各縣之傾側無賴,無父母妻女之繫累」。故入贅番社或娶番婦為妻於是成為勢所必然的現象,「近日番女多與漢人牽手者,媒妁聘娶,文又加煩矣」,「歸化番女,亦有與漢人為妻室者,往來倍親蜜」,「琅礄一社,喜與漢人為婚」。漢人羅漢腳與平埔族婦女牽手,除了傳宗接代的考慮外,著眼於土地者多。漢人利用平埔族的一種習俗由女子繼承家業,而入贅於平埔家庭,以至實際操縱家務。並以清國法律不承認女子業主權,進而佔有女家田產。這種策略以由康熙末年雍正初年開始盛行,風行結果,不但土地所有權紛紛「順利」轉移,更使「番人老而無妻」,佔盡了平埔族的便宜,但「唐山公、平埔媽」的血緣關係卻也因此而擴大。
- 清雍正九年:鳳山縣戶數一六六七,口數三三00人,(只是完銀之人口數,老少未計算在內)。設淡水汛,置守備一人,帶武洛把總一員,新東勢外委(清政府封給平埔族帶兵官的官銜,視同把總,階級如目前部隊連長)一員,兵一六0人駐紮山豬毛口(現山地門)。滿清朝政府在台灣實施「以夷制夷」政策,也使平埔族快速漢化。
- 雍正十年︽鳳山縣誌︾:南部吳福生作亂,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台北文物「春夢園叟」:「吳福生之變」留下記錄,吳福生鳳山縣人,亂平被捕廿五人,無業廿人,在台無親族十人,本籍台灣五人,一干人犯押解福州梟首示眾。滿清政府以平埔制原住民,又以粵人制閩人,這是台灣的歷史宿命;由參加吳福生之變人員結構,首犯廿五人屬台籍有五人,佔五分之一,附合之眾不知凡幾,可見當年漢化平埔族也參加反清運動。
- 雍正十二年︽鳳山縣誌︾:阿里港搭樓、武洛兩社各設土蕃社學一間,社師一名。平埔族住屋均以編竹為壁,屋頂覆以芧草。清政府在全台及鳳山八社實施漢化政策。
- 乾隆二年:下淡水八社,總共一千七百四十八丁,下淡水二九二,力力一六0,茄藤二八0,放索二八六,上淡水二三七,阿猴一六一,塔樓二三四,大澤機九十八。經過五十六年,下淡水八社總共一千七百四十八丁,丁指的是男人,口為女子,如乘以三(人口最低額計算),總人口約在五千人之譜,而鳳山縣全部漢人只有三千餘人。現在台灣各公廟在辦廟會活動,向信徒募款,仍以丁口在計算,就是仿照古時平埔人徵餉。幾丁幾口即表示您家幾個男人幾個女人,男丁錢往往比女口錢高,而大部份只收丁錢不收口錢。
- 乾隆廿三年:巡道楊景文行文:各社番黎久沐聖化,命熟番薙髮仿漢姓,應有司歲科試,台地廣大眾多的平埔族群第一次由官方強勢介入漢化。
- 乾隆廿九年王瑛誌:鳳山縣舊額,下淡水八社共四百五拾戶、四千三百四十五丁口,壯平埔族丁一千三百九十五,少壯平埔族丁二百五十六,平埔族婦一千八百四十四。從乾隆二年至今過了廿七年,下淡水社人口只增加八四九人。相對的因漢、平通婚,平埔人急速漢化。重修︽鳳山縣志︾並記載:搭樓社設有社倉二間,武洛社一間。並描述:平埔熟番,村居錯落,環植莿竹,周圍或數畝、或數十畝不等。中為番厝,旁種果木,積貯穈囷,牛豕圈欄井井有條。社之前後左右,即其田園,與漢人鄉井無異;光復初台灣大部分農家仍保留此景象。鳳山縣誌出現阿里港街名,逐日為市。與阿猴、崁頂、新園、萬丹、東港同列鳳山縣港西里六大市街(也由此可見當年屏東六大市街均由下淡水八社演變而來)。
- 清乾隆四十二年:明令官方戶籍登記上,台灣平埔族人不再被記為「土番」或「社番」,而登記為「民」,聚落稱「民社」。而日治初期為管理方便,在戶籍登記上又出現「生番」與「熟番」登記,日治申報戶口自動登記為「熟番」的應該是遷居近山區拒受漢化不願背祖的一群,但人口數已了了無幾。至日昭和十年六月四日,台灣總督府公佈「戶口調查」規定,改稱「生蕃」為高砂族,原「熟蕃」改為平埔族,寓賤視意味的「蕃」或「番」一名詞這才從官方文書中消失,但也造成台灣平埔族後裔考証的困難。
- 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廿七日林爽文反清,福康安削平台亂,以社番隨軍著績,挑募番丁四千名,南北兩路分為十二屯,向來地方有事,無不令其衝鋒禦敵,同治二年曾赴內地討髮賊。並記「熟番長髮底剪髮,穿耳刺嘴,各社言語不通,供辦車輛,策應兵役,差徭絡繹,走遞公文」,此見當年中部尚未漢化的平埔族大部份從事滿清政府在台灣派任最低層公務員的記載。
- 清乾隆五十四年【安平縣雜記】原居於高山大武龍、蕭里四社(與生番、內優社混居),協助清軍平禦林爽文有功,閩淅總督福康安奏明皇帝,並予召見代表,並由官方支持族人改置屯田於下淡水邊山杉林,原山杉林之土番,未肯歸順,概遷頂四社。下四社:迤東至西糞箕湖三里,糞箕湖至新厝三里,新厝至枋寮三里,枋寮至六高里十一里,六高里至獅額頭五里,獅額頭老濃莊五里;建有大小四十庄(由現甲仙鄉到至美濃上朔荖濃一帶),如下:山杉林、糞箕湖、杉林角、新厝仔、枋寮、中莊仔、十張犁、八張犁、匏仔寮、甲仙埔、姜黃埔、阿里關、四社營、頂公館、下公館、大坵園、蜈蜞潭、茄苳湖、木主仔、紅毛山、白水際、平溪東、竹坑仔、坑內莊、桃仔園、柚子腳、田仔頂、新莊、際仔寮、舊匠寮、老濃庄、塚仔埔、獅仔頭、大苦苓、六高里、舊莊、狗寮、中莊仔、尾莊仔、土龍灣。謂「頂四社」,清政府委由潘、金、劉三官史負責撫化,「四社平埔」本無姓,逐以「潘、金、劉」三姓為初開始之姓,所穿之衣,因近粵庄者多,服飾仿粵服,與粵人無異,謂從俗也。
- 清嘉慶十九年台南知府唐贊袤【台陽見聞錄】鳳山縣屯把總一員,外委一員,放索大屯一所,搭樓小屯一所,屯兵七百名。
- 道光九年:伊能嘉矩︽台灣文化誌︾:屏東平原西拉雅族武洛、塔樓、阿猴社三十餘家,第一次走海路遷台東、富里(舊稱大庄);一部份定居瑯嶠地方。但根據日本台灣史學者伊能嘉矩所留下資料,當年武洛、塔樓、阿猴社近仟戶人口,才只遷移三十家。
- 咸豊一年:屏東平原赤山、萬金西拉雅族遷台東(拒受漢化平埔族)。
- 清咸豊十二年西拉雅族人又遷移花蓮富里。但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報載【花蓮富里七十一歲西拉雅族後裔潘萬金口述歷史】稱:他們的祖先來自台南安平,後遷高雄縣六龜,最後到花蓮,以富里最多,目前佔富里鄉四分之一人口,約六、七千人,並以大庄(東里村)居大多數,五十年代尚留有舊公廨一所,被拆除,近年族人才又重建,西拉雅族後裔潘萬金可以說完全否定以上富里西拉雅族後裔來自屏東下淡水八社,野史上記載的屏東下淡水八社東遷就變成各說各話,甚至於可以說不是事實。
- 同治三年:西拉雅族人移花蓮富里。
- 清光緒元年台灣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改為卑南同知,移駐卑南覓社。安平、鳳山兩縣所屬放索(林邊鄉)、新港(台南西港鄉)、搭樓三屯化番事務,則歸各縣委派家丁、書差管理。
- 光緒十三年:前山二六0餘平埔社歸化,約三八000人;全省人口統計估計約三百廿餘萬人,由此推算台灣西部平原清朝割台前,漢、平人口尚為十比一,如加上先前漢化平埔族人口,比例更高,這些後期漢化的平埔社即使三八000,以目前台灣人口貳仟多萬去換算,他傳承下來最少將近三十萬,但目前除花蓮、南投、台南、屏東有幾個村落承認他們是平埔族後裔外,人數約壹萬多人,其他的後裔呢?
- 明治三十年【伊能嘉矩台灣踏查日記】:一八九七年十月十五日,午前仍留在杉林庄調查四社熟蕃語言,午後出發,翻山涉水,很辛苦的到達了猴坪(今日高雄縣內門鄉溝坪村及金竹村)。很多熟蕃婦女在田地上耕作,這是傳統的蕃俗,我停下腳步問她們是從哪裡來的?她們說是麻豆社人,遷到猴坪以後,現在都和漢人雜居在一起,混居住在一起的漢人人口不到十分之一。
- 明治三十一年開始實施土地調查,並頒佈「台灣地籍規則」及「台灣土地調查規則」。總督府設「臨時台灣土地調查局」,也以補償大租戶來消除大租戶,而確立以小租戶為地主的現代土地所有權制度。給與大租戶的補償金,則由台灣事業公債來支付。此外,把無人登記所有權的無主土地收為公有,將這些土地配給退休官吏或日人經營的公司,一面將日本資金放款給日本退休官吏及日本人投入台灣生產事業。一九00至一九0四年日人辦理全島土地總清查登記,徵收無主地共四0三九四0公頃,佔台灣可耕地面積百分之十五,並發交四大糖業株式會社使台灣成為糖業王國。
- 明治三十八年十月一日午前零時為基準,進行全面性台地戶口調查。這可以說是台灣史上最初而正式的戶口調查,當時的台灣人口約三○四萬人,其內容為台灣本島人_台灣人_約二九八萬人,佔九七_八%,_閩南系約二四九萬人,佔八二%,客家系四○萬,佔一三%,平地原住民約五萬人,佔一_八九%,山地原住民約四萬人,佔一_二%_,日本人約五萬七千人,佔一_八九%, 包括中國人在內的外國人約一萬人。蕃社統計七八四社,一0三三六0人(平埔族:四六四三二人,高山族:三六三六三人)。日治仍出現平埔族人口數的資料,而且高達四萬六千四佰三十二人,可見當年仍有許多平埔族仍堅持不願背祖而堅持為平埔人。
日治時期,西拉雅(四大社)族指的是居台南縣、市先民,清朝時即受壓迫四處遷移;高屏的先民歸類於其分支馬卡道族,而據早期【清誌】所載:平埔各社語言不通。既然語言不通,同族就有爭議性,而日人所記咸豊一年、同治三年西拉雅族人移花蓮富里也只是民間調查,當時只有訪問一名老人口述,應是西拉雅族人少數人之遷移,有如台灣剛光復台南學甲、屏東枋寮、林邊少部份漢人遷台東成為開發台東先驅者一樣,但也不代表學甲、佳里、枋寮、林邊居民台灣光復後全部遷往台東。同治十三年:沈葆偵仍向清廷奏稱:台灣官吏所治者,衹濱海平原三分之一,餘皆番社耳。可見清朝統治末期,非濱海地之地的內陸一二五年前漢人仍稀少,仍以平埔族居多,在強勢有民主法律基礎的日本政府統治之下,漢人侵、強佔平埔族土地,現象大為減少,因此占有台灣西部平原土地三分之二的平埔族因滿清統治受文化影響,仍以接受漢化來改變族群生態。
六十年代的台東人稱:日治中期,南迴公路仍未開闢,往東移民開墾除走海路外,必須走恆春八瑤灣。大港口到大武段,走的是無路的海岸,砂、巨石灘,艱難辛苦。甚至於台灣光復初期移民台東的漢人仍以牛車運載家當及子女到台東,南台灣先民於滿清時期要整體攜家帶眷以粗糙的牛車隊遷到東台值得爭議,就是走海路也非他們的專長;而且清末至日治初期南台灣近山荒地、無主地仍非常多,尤其西部平原近山一帶,由日治時代台灣糖業公司能夠非常容易取得全台最多土地,成為今天台灣最大的地主(參閱明治三十一年開始實施土地調查),可看出它的端倪。
光緒廿一年滿清政府,逕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也切斷了漢人移民台灣之臍帶,大陸來台漢人只有減無增。日本人治台期間不願回大陸的漢人,就歸籍為「日本帝國」人民,後來雖有少部份經台灣總督府同意由大陸來台謀生之中國人,以福州人佔多數,他們則無法取得日本國籍,是屬於中國在台灣的華僑,在各大都會均成立有「華僑會館」。
早期閩南漢人羅漢腳(單身漢)大量進入台灣謀生,但清廷對移民多次嚴禁攜眷入台,因此與平埔族人通婚除因生理需要,也肩負傳宗接代落地生根的任務,因此漢、平通婚可是當年風氣,雖然經常引起糾紛,故清廷多次宣示,嚴禁漢、番通婚,但那只是對發生糾紛者而言,如不發生糾紛,以當時清政府對台灣統治之能力,平地未開發山林盜賊(流民)充斥,人民經常造反(三年一小反、十年一大反)弄得清政府焦頭爛額,要有效管理距離府治遙遠的民間通婚情形根本不可能。漢人游民進入平埔人部落,起先相互雜居,其後逐步蠶食,到最後則完全予以漢化,漢化工作的最後步驟便是官方賜姓政策。閩系漢人游民入贅平埔族社或粵系游民娶平埔族婦女為妻者,因父親原有姓氏,自然各從父姓,並從此成為「漢人」。其餘則由清政府派吏員前往其部落,賜予漢姓。久而久之,連所謂的中原的堂號、郡望都製造出來了。
「唐山公」找上我們的「台灣媽(平埔人)」,建立家庭,就有如現在原住民與閩、客、光復後再移入華人通婚非常普遍一樣,你看光復至今只有經過短短五十年,目前原住民「文字上」的前五十年日文化,變成完全漢文化了,如果原住民不覺醒,假以時日連「特殊風俗」也即將被消滅,但現在的原住民您能將之歸類為漢民族嗎?
漢人入墾台灣,除了加速台灣原住民社會人口結構快速變化,高屏地區雖因爭水爭地閩、粵人有多次械鬥,但平埔與新墾閩人沒有殺戮,沒有鬥爭之記載,只有融合及土地的開發。首先漢人開墾荒地或承租平埔族領地,與平埔族共處,平埔族人很快就學會漢人先進農耕枝術、生活方式、語言文字,智慧較好的久之與漢人無異,也因此生活上「講閩、粵語、登錄漢姓、穿台灣衫褲、居閩南式屋宇」改變了平埔族;但應有些腦筋較固執,不願與漢人同化的,只好攜家帶眷往南、往山遷移,甚至可能遷移到台灣東部沒有漢人之地,也有可能,但人數應屬少數,歷史記載著平埔族當年是清朝南路營民兵主力,一直到清朝割台無人管理才自動解散。日本據台第一年明治廿八年五月廿七日日本新愛知社出版【台灣全圖】顯示:北由宜蘭蘇澳至屏東枋寮平地(約略目前台鐵縱貫線為界)除界西沿海之地記為支那人之外餘皆熟番,西部山區暨花、東、恆春則為生番地區;而且日本據台初期,除對強悍的山地原住民仍比照滿清政府採取完全隔離、封山政策外,對平地漢人、熟番管理只要肯當順民,加上日本執行清領積弊已久「土地政策」(參閱明治三十一年開始實施土地調查),已不容許漢人任意以人頭併吞土地,因此日治初期平埔族仍佔全部近山地帶,並沒有被漢人消滅或完全壓迫遷移至花東。
其實台灣的平埔族由北到南均是相同命運,清朝統治時期,不願意被就地同化的,只有沿海的往內地遷移,內地的往山邊遷移,到了山邊已無路可遷,因為山上、東台灣為原住民領地,當年山地、花東原住民是非常強悍的民族,連滿清政府還將他們列為化外人種(參考牡丹社事件)。而平埔族根據史載,找不出他有國家或團體的組織,集體動員遷移有其困難。【清誌】所載:「平地近番,不識不知,無求無欲,日遊於葛天、無懷之世」,可看出他們是樂天民族,因此沒有大型團體組織,至今研究發現他們沒有「酋長」、「頭目」之階級制度,一切聽命「長老、老大(年高德邁)、蓍老、通事」,清初台灣擁有幾十萬人口的平埔族因沒有大型組織,才會落入荷蘭、明鄭、清國輕易的統治。目前大部分的學者認為他是被漢人壓迫遷移,倒不如說當年台灣荒郊野地一大堆,把土地賣了,再開墾即有之心態,加上滿清政府強力的同化政策下,歷經滿清二一二年的統治教化,台灣西部平原廣大的平埔族應該是完全被漢化。
日治時代對台灣山地原住民仍採劃紅線封山圍堵政策,但仍尊重他們的姓氏、風俗、習慣,未強力干涉,甚至於實施土地居住權之保護;可惜光復後政府立即下令要求他們改漢姓以達台灣全面漢化政策,目前原住民如果不是因面相輪廓更異於漢人及平埔人,尚可分辨,否則再經五十年後原住民命運會與平埔族完全相同,就是所謂變成漢人了。
也因為台灣人口大遷移及混合,台灣又處潮濕多雨地帶,土地鬆軟,加上更迭頻繁的外來政權屢次有企圖的對前朝文化破壞消滅,因此開基地古物不易保存,容易淹滅。經民間訪談早年街坊耆老口述,墾荒時期至日治時期因環境關係,娶別人的女婢、入贅、收養子、童養媳、夫亡攜子女再嫁或同居情形非常普遍;除了大家族比較守舊單純外,加上不缺人丁,其他一般家庭單一完整血脈延續很少,因此祖籍何處能知的部份,均以廢庄前舊鄉地名來表示那裡人拉鄉情,埋葬時墳頭上就以皇清或舊居地為記,生活環境改善即仿閩南人蓋閩南式新屋,門楣上則提字「天水、魯國、漳浦」等等中原地名以彰顯姓氏。大遷移也造成平埔族完全融入漢人社會,問他們祖藉那裹,只以漳、泉兩州兩府來搪塞,正確原鄉不知道;目前仍有許多人以姓氏去追尋大陸祖籍,甚至追溯到中原,問他有無保留中國人最重視的舊族譜或一脈傳下來証物,完全沒有,即使有也接不上。其實台灣人以姓氏去追溯祖先,是非常荒唐、荒謬,那歌星張惠妹其不是陝西人,而美國前總統柯靈頓不也是河南人,事實台灣人大部分家鄉、故鄉原本就是台灣。
平埔族的特徵(眼睛深凹、雙眼皮、後腦殼較扁平、穿黑色台灣衫褲、包黑頭巾),眼睛深凹、雙眼皮在目前社會週遭最容易看到,而且光復初期老人仍隨處可見有平埔族包黑頭巾之習慣;有清一代史均由官方修,至日治民間留下裨史很少,而且台灣光復至民國七十年代,台地受高等教育精英被殺戮、壓制,加上官方強勢漢文化教育,及絕對認同中國民族思想更是使台灣史嚴重的斷層,台灣史料最有名連橫所著【台灣通史】,也只是一部綜合清朝一代官方修的地方誌加上以大中國人的思想去詮釋,對民間平埔族、原住民生活歷史記載反而比原版清代地方誌還不詳細。由於平埔族文化受到漢人的同化或被迫遷移,如今在各地明顯的平埔族文化信仰逐漸消失,即使尚有人在尋根,但那是枯萎的根,甚至滲入大量的漢文化思想,但值得欣慰的是,台灣各地方保有普遍有異於中國人(包括閩南)的祭拜「地基主」風俗仍在,「地基主」不是小土地公,也不是住家守護神,他就是漢化後的台灣人保留下來祭台灣先人、神祇的習俗,簡單的說,麻油祭為牲禮等,是平埔族的文化遺序。平埔族是否隱姓改名融入漢人的族群中,無形的改變漢人的信仰現象事實也是人類學上一個有趣的問題。
平埔族大部分走入了歷史,事實上他並沒有消失,三百年來大部份的平埔族是為了維護子孫尊嚴而不得不痛苦拋棄本相,冒用閩南子孫;平埔族自清朝官方將之歸類屬於「平埔番」,屬次等民族,平埔人只有被同化才有生存空間,目前台灣社會年青人,已不重視祖藉,應是一種遺傳基因存在之關係吧?台灣人不重視古蹟文化,除怪統治者之外,本身也必須負起責任。長期以來,台灣人除一直在追求、接受外來文化外,睥視祖先遺俗、習慣才是最大致命傷,由各地重建廟宇拆毀舊廟、砍老樹、剷除古建築就可看得出來,水泥文化沒有帶給台灣有異於他國的文化進步,反而帶來無根的感覺,但台灣人最可愛的是不排斥種族大融合,現在嘴巴偶爾會分閩、客、外省、原住民,事實家庭中有兩種以上族群血緣非常多。
現時空環境,文人史者著墨仍大力吹噓台地為漢人開發擁有之理念,視荷蘭、日治為外來政權的侵略,是殖民,是迫害,大家一直在自打嘴巴,漢人進入台灣何嘗不是對台灣先期住民的一種侵略。明鄭一句台灣為先人故地(其父是先到日本發展,後到台灣當海盜),元代在澎湖置巡檢司(名有實虛),就認定台灣為漢人家園;其實早期從大陸渡海來台灣的漢人,來台的目的可分為三類,第一種是以打劫過往台灣海峽船隻為主的海盜,古人稱高雄柴山為海賊庄,其次是隨鄭成功軍隊、清軍軍隊來台執行統治而落戶的官兵,第三類就是在原鄉因生活困難,博命來台墾荒,冀望在他鄉為自己打出一片天地的羅漢腳。
九十年四月三十日馬偕醫院檢驗科主任林瑪利在國際組織抗原雜誌發表一篇研究報告,由基因等遺傳標誌分析,台灣的閩南人與客家人並不屬中原漢人,而且閩、客族並未與中原漢族通婚,閩、客族屬於戰國時代吳越國之百越人,是因為過去漢文化是強勢文化,當了漢人可得到利益和社會地位,閩、客族是漢化百越族。甚至去年高雄醫學院檢驗室也曾提出報告,經該院檢驗資料比對,在該院留下血液的民眾,有百分之七十五與中國的漢人基因有差別。目前各地,不管官方、民間文史工作者,一直在把漢人入台的開發追溯在延伸,由明鄭到元朝,差點沒說五千年即有。各地一直在比建廟與神像起於元、宋,以示比較誰最早進入台灣,誰的神祇最「本尊」,其實台灣有很多古廟均是鳩佔鵲巢,平埔族的「公廨」改的;甚至於認定台地祖先不管漢、原,完全移民來自大陸,只是盤古開天或冰河時期之早晚而已,一直在排斥原先住民(所謂平埔、原住民),幾千年來即生於斯,長於斯辛苦建立家園具體事實。
依照考古學家推論,正確說明了台地三千多年前即有人類在此活動,甚至發現有史前人類遺址,可見台灣人類並非完全由外地移入;而且台地最早的神祇也一樣是二、三千年即有,甚至更早,只是他是先民崇拜神祇,如:台地平原原住民(所謂平埔族)崇拜的「阿里(立)祖」、「案公」、「案媽」,山地原住民崇拜的祖靈、聖山(大霸尖山、玉山、大武山);年代遠超於漢人神祇、西洋耶穌基督,只是他處於大地,掩沒於荒野,甚至由漢人、西洋的神祇取代。國人自己至今仍郫視臺地先民,視先民為蠻、番族無知、落後人種,教育的錯失,因此導致台灣人全面拒認平埔先民為祖。而事實民間俚語:「有唐山公,沒唐山媽」,可由本文蒐集彙撰中史料可以印證,尤其清朝駐台官史所記寫留下的古史【清誌】更不容否認。台地自古是先民(所謂平埔、原住民)的土地,我們要感謝先民留下這塊美麗的家園,愛它,關心它,以它為傲、為榮,拒絕再次受到在侵略、在殖民、在迫害。台灣荷據統治,西班牙佔領北台灣,清朝入大清版圖,清政府割台於日本,台灣光復所謂回歸中華民國,這些統治政權當年進入台灣,均是處於亞洲甚至於世界強權國家,但台灣人民在國際上、統治國的心目中,受的是什麼樣的待遇,是殖民地、二等國民、流放地方任人擺佈,目前更可悲,要與「中國」統一或是「台灣」獨自維持一國,各政黨、媒體爭論不休,吵得國不像國,家不像家;雖然仍有一個「中華民國」國名在,但事實上他在國際上是亞細亞孤兒,歷史是一面鏡子,時代已走向國際村,目前大家應該有智慧來為台灣人的真正面目定位。
近年多人研究平埔族史,而且閩、客、外省、原住民通婚普遍,但大部份仍自以為純閩、粵移民後裔去詮釋台灣史,常以平埔族受漢人壓迫往東台遷移,與我無關心態著文宣揚;事實上平埔族當年大部份曾擔任清朝民兵,階級只比滿清駐台官兵次一級任用,身分、教育、生活環境應比閩、廣來台大量流民高,加上累年受清政府官員撫教,漢化絕對事實,但我們的血液中是多少含有平埔族血緣,而且目前各高級階層均含有台灣原種民族血液是不爭的事實。古誌、字集、古地圖探討,深入了解平埔先民並不困難,追蹤平埔先民印証「我們是大陸各地華人、閩粵人(百越族)後裔,也是台灣先民多族群的後裔」,與漢人絕非完全同種;我們雖然只有五百年歷史文化紀錄,但是史前一直有各種不同族群在台灣活動,這些族群所創造的無字歷史文化,都是台灣的歷史;十七世紀台灣進入有文字歷史的時代後,又融入了荷蘭、西班牙、中國、日本、以至於現代的世界文化,我們又位於世界「島嶼中心」,我們要如同美洲大陸中心的美國,歐洲大陸中心的瑞士,發揮綜合「多元化」民族特性與優點,站立於台灣,擁抱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