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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

  常常我在想,如果沒有「人口爆炸」這問題,生一堆孩子也蠻好玩的,就像我們這「堆」兄弟姊妹一樣。
  父母出生於民國前三年,在他們那時代,是不懂節育這碼子事的,能生多少就生多少,生到不能生為止。也幸好如此,否則我這排行第八的老么,可就得擠破頭,去排長龍等投胎轉世,更不曉得這樣一來,會被擠往何方,也許能出生在帝王府,也說不定會投向非洲那種萬劫不復的地方。結果,我何其幸運,趕在施行「一個孩子不嫌少,兩個孩子恰恰好」人口政策之前,順順當當的出生在已有一堆孩子的務農人家,跟那堆可愛的孩子並稱為手足。雖然不是帝王之家,可也不是在非洲,而是在一個被世人稱為「寶島」的地方,能出生在寶島,想來也是前世修來的福氣啊!
  我一共有四個哥哥,三個姊姊,我前面的一個哥哥是在出生後不久就夭折了,另一個姊姊則在我還懵懵懂懂的年紀時也害病死了。這個我還跟她一起玩耍過(可憾我一丁點印象也沒有)的鳳英姊姊(家人都喊她Kimiko),據說是家裡幾個女娃兒中,長得最美最可人,也最乖巧的一個,母親經常忙得像陀螺打轉,鳳英姊年紀小幫不了大忙,幫小忙卻從不後人,像給爐灶添柴火、撿菜、帶我玩等,這等乖巧的孩子,老天硬是不講情面,只讓她在人世待了八年就收了回去自己疼。沒能對這位姊姊的容貌留下印象是一大憾事(那年頭窮人家根本無力去相館照張相),據說人往生後,至親的人都會在某一度空間裡大團圓,果真如此,我與鳳英姊也總有一「天」會再見的吧。
  除了少掉那兩個手足,我還「莫名其妙」的又少了一個姊姊,就是鳳英上面的英子姊,由祖母作主,把她給「賣」到(以前習慣上這麼說,實際上還是「白送」的啦)一個養了七八個男孩,就少一個女兒的台北人家當養女。待我稍稍懂事知情後,就老糾纏著母親,要她去跟父親說把英子姊「買」回來,想來母親也沒敢去說,瞎吵了幾次,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後,我才怏怏的放棄這想頭。
  我好想看看這個照片上看來好美好美的姊姊,可是我們住在南部的旗山,英子姊家在台北中和,我們都沒什麼機會出遠門,感覺上就像隔著一個星球般。直到我十三歲上了初中後,才第一次見到英子姊,她終於回娘家來了。英子姊時年十八歲,嘩!長得果真像朵花似的,穿著又時髦,台北來的小姐就是不一樣哦。村人都爭相跑來看她,像看電影明星一樣,姑娘們一個個都流露出無限羨慕的神色。黃昏時,我領著她去田園走一遭,回家時,遠遠地跟了兩個阿兵哥(我們家附近有兵營),大概是「驚艷」吧,亦步亦趨的,直跟到對門的院子,嚇得我們「花容失色」,趕快躲回屋裡,栓起大門久久不敢出來。那次見面就是這麼好玩的。以後我到台北讀大學,並在台北定居下來,姊妹還「同居」了好多年,與二姊相聚的時間,算算竟比其他沒有被「賣」掉的手足還多呢。
  話說到其他有幸留在家裡,沒有被送掉的幾個兄姊了。其實,像大姊、二哥也都險些被送掉的,大姊是在「洽商」後不了了之,二哥可是去人家那裡住了幾天,父親事後不捨,才又去給帶回來,去帶時,據說那家人把二哥藏在衣櫥裡,幸好還是給父親「掏」了出來。而我這么女兒聽說也有人家在動腦筋。真不知當時家裡究竟是什麼苦況,迫得孩子得一個個送給人家,還是我們家小孩太惹人憐愛了?總之,託天之福,我們最後還是留下來了,留下來了,五個兄弟姊妹,雖苦猶樂的在同一屋頂下一起成長了。
  大哥是我們家的老大,大我十四歲,因為是長子,也最能忍「氣」負重。父親自來脾氣火爆,我們小兄妹常私下無狀的稱他是獨裁者,或是暴君,做他的子女真是苦不堪言,幾乎沒有一天不挨罵,有時也免不了挨打,而挨罵最多的當屬大哥大姊了。大哥的忍耐功夫可真到家,任由父親怎麼不可理喻,怎麼疾言厲色的對待他,不能說沒有脾氣的大哥,卻都在「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的觀念下,默默承受一切非難。大哥是無可挑剔的,做事勤快,熱心公益,沒有一點壞心眼,遠近鄉親提起雙木伯家的大兒子,沒有不肅然起敬的,直稱他是最懂得孝順父母,對弟妹最照顧的好人。的確,我太愛這個大哥了,幾個兄弟姊妹中,大姊早早嫁了人,二哥三哥日後在家的日子也不是很多,與我最親近的手足就是大哥了,在我負笈台北讀大學前,只有大哥當兵時期我們分別了一陣子,其餘時間幾乎都在一起同甘共苦。說起來,我吃的苦頭根本及不上大哥的十分之一,我能受良好教育也是兄長的大力支持,對大哥這份手足之情,我是永遠感念的。只是大哥勞碌半生,至今仍孜孜矻矻的為生活打拚著,我這遠在他鄉的么妹,也有了自己不能避免的生活責任,不能為大哥分憂解勞終是一種愧憾。不過大哥是一個樂觀知足的人,他從來很少抱怨什麼,更不會怨天尤人,從大哥這裡,我是學到太多為人處世的道理了。
  排行第二的大姊大我十一歲,從小就像守護神般的衛護著我。可惜我們相聚的日子卻不長,我九歲時,她就受命離家到新竹跟著滿叔學裁縫,兩年後即嫁到新埔一個好偏僻的山村裡,加上家境不寬裕,回次娘家都不容易。幾年後,父親要她們一家搬來南部另謀發展,我們姊妹才又有較多的機會聚在一起。只受過小學教育(其中五年是日本教育)的大姊,很喜歡看書,也很會說故事,更會塗鴉,她們家的「壁畫」有部份還是她的傑作呢。她是「欠裁培」的人才,如果讓她多受點教育,她真是可造之才的。現在大姊已是兒孫滿堂的祖母級人物了,不過千萬別把她想成老態龍鐘的模樣,由於她具有童心,穿著也很時新,她看起來可不怎麼像「阿媽」呢!
  二哥是我們村子裡的帥哥美男子,那種愛美的勁,呵!連女生都要自嘆弗如的。除了頭髮天生捲有點不聽指揮外(常被髮姐誤指為「燙」的,卅年前男人燙髮是會引人「側目」的),白襯衫卡其褲(當年白領階級的標準穿著)可是經年整齊而畢挺的(其實我們家老大及三哥也都英俊瀟灑,只是沒他那麼「騷包」而已)。二哥大我十歲,是個「情聖」,談起戀愛來總是轟轟烈烈,連我這懵懵懂懂的小女生都為之感動不已。二哥高中畢業,圖畫得很好,當過小學代課教員,是村子裡少有的「知識份子」,後來因為考進一家國營事業,從此就離家上班去了。
  我很替二哥找到好工作而高興,但也很不情願他就這樣離我們而去,因為他在家常能給我一種「安全感」。父親似乎特別鍾愛他,較少責罵他,他在家時,我們多少可以沾點光少挨罵。另方面,二哥也真疼我,他上班有固定收入,除「繳庫」(交給父親)外,有外快常不忘記給他的醜小鴨妹妹打扮得漂亮一點,沒有他的「美援」,大概我也沒有辦法跟鎮上同學一樣,穿什麼原子襪、毛線衣及亮晃晃的皮鞋了。如今二哥也半百的人了,仍然堅守崗位上著他的老班,但不管歲月如何不饒人,打高爾夫球還蠻「高桿」(常得業餘賽的獎杯)的二哥,仍然是一個最懂得享受生活情趣的人。
  再來,就要談談我童年時的「對頭」三哥了。三哥屬牛,生性也就桀驁不馴些,他大我七歲,對我這么妹卻一點也不「憐香惜玉」,不是常做勢要擂我一拳,就是威嚇我替他做這做那。他是頑童,常常放牛不好好放牛,割草不好好割草,總是與村童結黨,偷溜去水圳游泳,在水裡玩捉迷藏,也因此常被父親打得半死。有時母親制不了他,便把他綁在空屋的長板凳上,他就拉著喉嚨把我喊去,威脅我替他鬆綁,否則就要給我好看。母親則又警告我,不准放他,否則連我一起綁起來。結果我還是屈服在「惡」勢力下,趁母親不注意時把他鬆了綁。記憶中最令我生氣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個月色很好的晚上(中秋夜吧),他拿著帳子準備掛到置於院子的牛車上露宿,哇!那真是太好玩了,我嚷著也要去牛車上睡覺,結果他說我是女生,說什麼也不肯,硬是把我推下牛車趕回屋裡睡,那時我最恨的人無疑就是三哥了。三哥初中畢業後,就被父親送到台北學「黑手」,生活裡雖然從此少掉一個做對的人,但也寂寥許多,我又開始懷念三哥在家裡「做大」的日子來。事實上,自從他「獨立」後,也變乖了許多,尤其是服完兵役後,更成了一個風度優雅有禮的青年,疼愛我的程度也不亞於其他兄長了。三哥婚後改行經營小吃生意,後來又開了一家鐵工廠,由於勤奮不懈,賺了不少血汗錢。論立業,他是我們幾個兄弟姊姊中最有成就的一個了。
  兄弟姊姊,親愛起來確是如手如足,在某些方面,我們六兄弟姊妹雖然沒什麼足可傲人的成就,但直到今天,我們一個個都步入中年或或近於老年了,手足之情卻濃陏如往昔,單憑這點,想來也足可告慰父母在天之靈了。

(原載 75年2月號 台灣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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